
虽然避孕药是一种比较安全,对身体无害的药物,有的甚至可以减轻痛经,消除痤疮、多毛和使月经更规律,增强性功能等等。但是,下列女性不宜口服避孕药:
1、患有急、慢性肝炎、肾炎、恶性肿瘤、糖尿病或有糖尿病家族史者、高血压、血液病的妇女,服药后可使病情加重。
2、月经过少的患者如长期服药,可使子宫内膜呈萎缩状态,引起闭经。
3、精神病人。因为她们不能很好地掌握服药的规律性。
4、产后半年的哺乳期妇女应暂缓使用,因为药物能抵制乳汁分泌。
5、流产后的妇女要等月经来潮后服用。
6、45岁以上的妇女不宜使用。
7、患肿瘤和乳腺包块的女性,使用口用避孕药也会对肿瘤有不良影响,为了慎重起见,最好也不要选择此法避孕。
8、患糖尿病或有糖尿病家族史的女性,在口服避孕药后,少数人血糖升高,对糖尿病的缓解、治疗产生不利影响。